手心里的流年

匕首和玫瑰(一)

      1934年2月,巴黎。

      冒着寒气,明诚走进了离家不远的那家餐馆,现在是下午三点,还没有到用餐的时间,平日里应该比较冷清的餐馆,今天倒是显得有些热闹,服务员进进出出,似乎在为什么重要的事情做准备,老板居然亲自在吧台前忙碌,明诚走过去,向老板皮埃尔先生预定下周三的晚餐。

      刚刚接到大姐明镜的电话,电话里头传过来的大姐的声音有点失真,似乎含了大西洋的水汽,有点潮意:“阿诚啊,你们那边冷不冷啊?你有没有多穿一点啊?你和你大哥总是这个样子,说不回来就不回来啦,你们两个都这么不让我省心!我知道,这一定是你大哥的主意,说什么自己忙,要留在学校准备什么学术交流,不回来了,还说你也不必回来了,他顺便帮你改改你的毕业论文。还不是想要留你在他身边伺候他这个大少爷,他倒是惯会指使人的!他自己没有时间,要不要把你也算进去啊!”

      大姐的话一句赶着一句,明诚是一句话也插不上,站在学校收件室里听着大姐的电话,他忍不住哈了哈手,顺便把脖子上的围巾拢紧了一点,又轻轻地跺了跺脚,欧洲冬天特有的冷湿,让他感觉骨头里都浸着寒意,真的很冷。但是,电话那头大姐的絮絮叨叨却让他心里升起一阵阵暖意。

      明诚知道,就算不是大哥留他一起,他也是没有时间回去的,现在这个锅就让大哥背着吧,自己的事情,是决计不能让大姐知道的,现在他连大哥都瞒着,虽然以后不知道瞒不瞒得住,但现在,能瞒一时就一时吧。

    “大姐,我们都想回家过年的,可是洋人又不过我们的农历新年,学校事多,您还真不能怪大哥。大哥和我真的忙,脱不开身,我们先给您陪不是了,对不起,大姐!”

    “你这孩子,就知道护着你大哥,不知道心疼自己。你身体一直弱,需要好好养着,可你执意要跟你大哥去法国,劝也没用。唉,我也不说你们了,到时候,你们自己庆祝一下吧,吃好点,吃多点,可别苦了自己,尤其是你,阿诚,你太瘦了,不要好的都仅着明楼,上次看见他,我可是觉着他胖了不少!”

      大哥胖了吗?明诚想了一想,好像是有一点吧,不过,这有什么,大哥无论怎样,都是好看的,尤其是在这样的天气里,胖点更好,看着暖和!“哎,大姐,我知道了,我们提前给您拜个年,祝大姐新年快乐,事事顺心!祝明台学业进步,心想事成!大姐,红包还是会给我们留着吧?”

      “阿诚啊,红包姐姐给你们留着,你告诉你大哥,你的红包比他的大!”明诚从听筒里听着大姐的声音似乎有点带着鼻音,然后又特意提高了些,带了些许的笑意,他的鼻子有点酸,眼眶有点涨,这只是风大天冷的原因,他安慰自己。

      跟大姐说了再见后,他算了一下日子,嗯,下周就过年了!除夕应该在家里过,和大哥一起守岁,初一倒是可以出去吃顿好的,下周三就是农历的新年了。

    皮埃尔先生对眼前这位来自东方的长身玉立的年轻人印象颇好。他并不经常来,有时候是一个人来,在隔壁的面包店买些甜点、法棍,有时候是和一个比他稍微年长的一点的年轻人一起来,坐在店里一起安静的吃个简单的晚餐。他们似乎是兄弟,有相似的优雅有礼,沉静平和,大的那个更沉稳,眼前这个要活泼些,笑的时候,眼睛亮亮的,神情里有些少年才有的羞涩;他们似乎又不是兄弟,两人的眉眼并不相似,在皮埃尔的眼里,他们有时候的默契和亲昵,会让他觉得,他们两个就如同一个人,分明有着不同的形态,却又相互契合得像是一个坚不可分的整体。

      皮埃尔先生有时可能两周看见他们一次,有时候则要隔一个月,还有一段时间,很久没有看见他们,他甚至以为他们已经离开法国回到了那个属于他们的遥远而神秘的国度。  

       和平日点餐不同,明诚少有的有了些犹豫,平时和大哥一起来吃饭,都是怎么简单怎么来,但是,这次,毕竟是过年,还是应该隆重一点的,大姐的那句“吃好点,吃多点”,他可记着呢。皮埃尔先生看出明诚的犹豫,于是他对明诚说“我可以给你建议吗?”

      明诚添了一下嘴唇,看着皮埃尔笑了一下,黑白分明的圆眼睛,似乎有些害羞的意味,“谢谢,我正拿不定主意呢!”于是,晚餐定了香煎鹅肝,洋葱汤,玫瑰三文鱼,酒要了波尔多干红,甜点明诚本来想要马卡龙的,他喜欢甜食,又喜欢马卡龙的各式颜色,但是想想明楼不喜甜,就定了巧克力布朗尼配香草汁。皮埃尔先生看了明诚的菜品,发现比平日隆重许多,他看到预约单上的签名“Ming c”于是,他问到“明先生,那天餐桌上的花是用红玫瑰吗?”明诚不假思索的回答:“好!”

      巴黎的冬天,白昼的时间总是那么短,阴沉的天气让明诚觉得,早就该到了放学的时间了,不知道是不是因为约了人的原因,明诚觉得,今天的手表走得格外的慢,在他看了无数次手表后,时针居然才走到4,他有些心不在焉,同桌的苏珊看了他一眼,明诚意识到了自己的反常,马上把视线放到了书本上,终于熬到放学。

        5点30分,明诚走进了一间花店,他接到了自己第一次的独立任务——“清除行动”。“麻雀”组有组员叛变,鉴于叛徒与其他成员都有过接触,所以,上级把这次的清除任务交给了还是新面孔的“青瓷”。任务完成后,下周三下午4点,上级会派人在圣母院教堂与明诚取得联系。明诚不是第一次参加任务,但是,这是他第一次要亲手杀人!

      7点,明诚带着很重的酒气从街角的小酒店步履歪斜的走出来,看来是不胜酒力,走了几步后,他靠在街边的墙角,远远的昏暗的路灯,给他打上浓重的黑影,穿着黑色风衣的他与夜色融为一体,似乎他本来就是其中的一部分,即便有人走近经过,也只是看到一个喝醉了的酒鬼。明诚刚刚确定了他要找的人在里面,他现在要做的只是在等。

      天下起了雨,细细密密,路上几乎没有人。在明诚觉得自己可能要冻僵的时候,他看到他等的人出来了!明诚踉跄着朝着那人撞了过去,对方很警觉,手从口袋里快速地拔出了什么,是一把短刀,但是,他还是慢了一步,明诚的匕首已经快而准确地扎进了对方的左胸!有温热的液体隔着衣料冒出来。在对方倒下去的那一刹那,明诚听到布帛撕裂的声音,同时感到一阵凉意从左腹升起,有刺痛感传了过来,原来对方倒地的那刻,也将刀狠狠的刺入了他的身体。

      明诚拔出刀,扔到一边,用左手捂着伤口,又弯下腰,用右手拔出死者胸前的匕首,确认对方已经死透后,一头扎进了着冷湿的黑夜,朝家的方向走去。

    明诚怀疑自己是不是走错了路,明明这条路距家只有20分钟的距离,可他今天怎么就一直找不到呢?客厅的灯在他晚归的时候总是暖暖的亮着,壁炉的柴烧得噼里啪啦响,大哥总坐在沙发上,一杯热茶,一本书,听见他开门的声音,立刻就会抬起头……大哥,现在也是这样的等着他吧!

      每走一步,明诚都会觉得这可能是他走的最后一步!身上的衣服都湿透了,又冷又重,拖着他往下坠,伤口痛得像要将他撕裂一样,有黏糊糊的东西,冷冷的,慢慢的往下淌,而那种黏糊糊的东西好像他的手上也粘着,是那个人的,也是自己的,腻腻的感觉让他想作呕,其实他知道,这是错觉,他一直带着手套。

      扶着墙,明诚艰难的移动脚步,一步,再一步,雨越下越大,雨水模糊了他的视线,他不时的用僵了的手抹去脸上的雨水,脚下一个不稳,明诚摔倒在这冷黑的雨夜里。

      大哥,好疼,好冷,好累,阿诚想歇一歇了!

      大哥,这夜好黑,这天好冷,这路好长,阿诚走不回去了!

      可是,大哥,阿诚真想陪大哥过年啊,今年,明年,以后的每一年!

    “大哥……明楼!”明诚喃喃的呼唤,他自己并没有意识到,他刚刚轻声唤出了那个名字!那个将他从地狱中救出,给他重生,给了他光,给了他希望,给了他一切与幸福相关的人的名字!那个在每个失眠的夜晚心心念念的名字,那个放在心里暖暖热热的名字,那个怕自己一旦喊出声来就会坠入万劫不复深渊的名字——明楼!

      明诚发现头顶的雨停了,一双男士鞋出现在自己的视线里,拼着残存的最后一丝理智,明诚用醉了了语调说“先生,谢谢你的好意,我想我没有醉!”

      一双带着手套的手伸了过来,顺着视线,明诚抬头看见了那张在他在心里描摹了千万遍的熟悉的脸。“大哥”,明诚轻轻地喊出这一声,然后任自己安心地昏倒在来人的怀里。

 


评论(8)

热度(37)